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19年度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本站发布时间:2019-07-29
省市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文机构: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7-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调整2019年度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近期,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缴存基数最高为市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587元的3倍,即19761元,最低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7〕75号)中明确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海原县为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19761*12%*2=4742.64元、下限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1560*12%*2=374.4元、海原县1480*12%*2=3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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