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3
省市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文机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23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租房职工经济负担,根据我市住房租金水平的变化和职工支付租金实际需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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