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含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从2023年1月1日起,原成都市人社局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全部转由住所地人社部门管理。
二、从2023年1月1日起,请到住所地所在区(市)县办理下列业务(详细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2.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审批;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
5.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报告;
6.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
三、各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向住所地所在区(市)县提交经营情况定期报告。
联系电话:61888246
附件:成都市各区(市)县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业务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