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家庭共济使用?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27
省市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文机构: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3-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家庭共济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必须将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关联后方可使用。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限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近亲属)范围内,可用于支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青岛市职工参保人最多可绑定7名近亲属,全省范围内每名近亲属仅限接受一个参保人的授权绑定,职工本人应对其关联的近亲属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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