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完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理解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指标和约束指标的内涵。我局将按要求每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