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的,不得就支付的该笔费用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30
省市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文机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的,不得就支付的该笔费用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若职工已就该笔费用办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的,则只能以其他类型住房消费办理提取,例如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如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提取需求的,职工可以先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再申请办理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