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2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13
执行日期:2022-06-14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政府文件要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以上通知自2022年6月14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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