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关于促进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9
省市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文机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5-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文字解读 | 关于促进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率,市人社局采取走访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对接14所驻烟高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分别征求了12部门和单位意见,所提意见均予采纳。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委人组发〔2021〕2 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驻烟高校(含市属高校和技师学院,下同)毕业生留烟率,促进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数量呈较大幅度增长,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重要举措

(一)支持政策。主要是整合现有资源给予驻烟高校3个方面政策扶持:一是实施驻烟高校留才奖励。对省属驻烟高校,以近三年毕业生留烟就业(以缴纳社保为准)平均人数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留烟就业人数每增加1人,给予500元奖励,每所高校每年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市属高校,分类制定毕业生留烟比例指标,每年组织考核,超过基准比例指标要求的,按照省属驻烟高校标准给予奖励,未达到指标要求不予奖励,并相应扣减其绩效工资总额。二是设立就业创业工作站。根据工作开展成效,每年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三是全面落实青年人才政策,建立完善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服务的绿色通道,激发广大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热情。

(二)主要措施。通过实施扩大大学生实习规模、搭建线上招聘服务平台、组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加强大学生创业引领、开展宣讲推介活动、举办“留烟就业体验日”、支持校企双向交流合作、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落户便利度、提供留烟专属服务等10大措施,推动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

(三)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卡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营造爱才聚才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推动更多驻烟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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