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套数的认定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4
省市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文机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9-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套数的认定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职工申请的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为:

1.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没有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2)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3条所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2)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3)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2)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3)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4)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