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集中封存
二、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 办理条件:
职工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
四、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
2、集中封存职工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电子版);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
六、 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
七、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可通过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点击“资料下载”模块,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