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开通部分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范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3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宁医函〔2022〕133号
发文日期:2023-02-01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临时开通部分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范围的通知

关于临时开通部分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范围的通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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