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5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沪人社规〔2022〕23号
发文日期:2022-06-24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2024-06-30
摘要: 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84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934元。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抚恤金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