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享受呢?
答:参加宜昌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本统筹地区连续正常缴费到账满6个月的次月起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
2、哪些医疗费可以报销呢?
答: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包括: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人工流产)、放置宫内节育器(上环)、取出宫内节育器(取环)。
3、医疗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4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
4、医疗费如何结算呢?
答:在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提供本人市民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可实时结算。
温馨提示: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需要先做生育备案登记,再提供男职工市民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