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9
省市地区:天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0-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一、待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答:2021年底前被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在职人员和工伤退休人员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待遇调整的标准是多少?

答:一是在职伤残津贴按月分别增加:一级177元、二级167元、三级157元、四级147元。二是退休工伤人员补贴按月分别增加:一级60元、二级50元、三级40元、四级30元。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分别增加:配偶68元、其他供养亲属51元。

三、托底下线是多少?

答:设置工伤待遇托底下限,不足下限的按下限补齐。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下限、退休工伤人员补贴和养老金之和下限均为:一级伤残4213元、二级伤残4030元、三级伤残3847元、四级伤残366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下限为:配偶1772元、其他供养亲属1328元。

四、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待遇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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