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27
省市地区:湖北,仙桃市
发文机构: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27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2023-06-30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仙桃市统计局确认2021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4963元,确定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242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1〕33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基数最低为1650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下限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应低于5%。

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3898元/月(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月缴存下限为166元/月(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三、调整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此次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7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