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424元执行。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按每人每月132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