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企业稳,则就业稳。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人社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的援企稳岗政策,稳岗返还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举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三)》(鄂人社函[2020]237号)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做了明确要求。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对象有哪些?
答:稳岗返还对象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包含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受益对象从往年的企业扩大到了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
问:按什么标准返还?
答:今年放宽了稳岗返还享受条件,提高了返还比例,对裁(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返还;对裁(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100%予以返还。
问:裁员率是怎么算的?
答:裁(减)员率根据企业上年年末和年初参保人数确定。职工退休、死亡、调出、上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本人提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计入减员。计算公式:裁(减)员率=(返还年度年初参保人数-年末参保人数)/年初参保人数*100%。对参加失业保险不足一年的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在计算其裁(减)员率时,可将企业实际参保时间参保职工人数视同年初参保人数。
问:困难企业失业保险怎么返还?
答:困难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不裁(减)员或裁(减)员率低于5.5%;2.企业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累计亏损或企业2019年度利润比2018年度下降30%以上;3.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并做出相关承诺。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失业保险金和职工人数确定。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途?
答: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收回返还资金,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下一年返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