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定居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2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4-2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出境定居提取

可在手机APP办理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3)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借记卡(储蓄卡)最好与缴存行一致)

注意事项:

1.中心登记的身份信息需同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需同婚姻关系证明一致。

3.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4.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5.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6.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7.无法转入缴存人银行卡时,可公证转入委托人银行卡中,但公证书需写明“发生经济纠纷后果由缴存人自行承担,必须注明转入委托人的姓名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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