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收入证明如何开具?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0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1-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收入证明如何开具?

借款人及配偶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不再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对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收入以缴存地中心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不再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对借款人之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能证明其稳定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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