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0
省市地区:安徽
发文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皖人社秘〔2020〕168号
发文日期:2020-08-2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  就业创业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党委组织部、文明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通过市场化办法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会治理、就业创业,既是推动稳就业、保居民就任务落实的内在要求,也是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二、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基层成长计划,用足用好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基层特岗等积极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其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工作绩效考评挂钩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体系,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长路径,加大对在城乡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力度,调动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鼓励利用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增加服务供给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安排,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积极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要建立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着力营造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城乡社区、建功立业。各地要将有关工作情况和岗位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政厅。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

     钱旭东 0551-62663821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处

     王 珺 0551-65606052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人社部发[2020]53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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