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党委组织部、文明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通过市场化办法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会治理、就业创业,既是推动稳就业、保居民就任务落实的内在要求,也是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二、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基层成长计划,用足用好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基层特岗等积极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其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工作绩效考评挂钩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体系,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长路径,加大对在城乡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力度,调动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鼓励利用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增加服务供给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安排,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积极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要建立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着力营造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城乡社区、建功立业。各地要将有关工作情况和岗位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政厅。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
钱旭东 0551-62663821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处
王 珺 0551-65606052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