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是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所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旅游、供销、轻工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