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一女员工在国外生育,请问她是否能够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3-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问:我单位一女员工在国外生育,请问她是否能够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参保女员工在国外或台、港、澳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按规定不予结付,其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助则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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