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2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2-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2月9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种植牙需求连续呈现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同时,该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问题。去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部署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为贯彻国家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从严确定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我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400元(不含允许放宽情形上浮值),调控系数n统一取值为97,即调控总价为“调控目标”乘以“97%”。同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符合经济发达、人力成本高、口腔种植技术领先的地区可向省医疗保障局申请放宽调控目标,最高放宽幅度不超过10%。属于国家口腔医学中心或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以及口腔种植成功率高、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承诺接受监督和检查的医疗机构,可分别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放宽10%。

二是分类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合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是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治理主要措施。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加强各类各级医疗机构监测检查,并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

《通知》还明确了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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