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 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3. 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
参保人或经办人将现金报销材料提交至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第二步:受理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9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业务窗口】
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531-6896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