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茂名市2023年度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6
省市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文机构: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茂名市2023年度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医保中心,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高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规〔2022〕8号)相关规定,结合《关于茂名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公报》,将我市2023年度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确定为1836元,现向社会公布。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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