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站发布时间:2023-10-17
省市地区:河南,开封市
发文机构: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汴政办 [2022] 44号
发文日期:2022-11-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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