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变更包括: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两种情形。
一、 单位信息变更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5.5.1,5.6.1。
(二)申请条件
单位信息发生变化,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变更。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经办人)、单位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或单位信息变更事项说明(注明具体变更事项和变更理由)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二、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5.5.1,5.6.1。
(二)申请条件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
(三)办理材料(原件)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号(不包括升位),需由本人办理: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缴存职工信息变更说明”(单位不存在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变更手机号、银行卡号需由本人办理:身份证。
3.变更上述之外信息,可由配偶代办:缴存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办理注意事项:死亡职工可由法定办理人变更,提供资料参照“死亡提取业务”要求办理。
三、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25-28号窗口。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惠农区惠安大街990号)。
四、办理流程
受理—复核—办结。
五、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合规即时办结。
六、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注意事项:网厅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只能变更手机号码、个人存款账户号码和个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信息三项内容,如为单位经办人办理的:上传变更人身份证、《缴存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其中《缴存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中填写的变更后事项,应与系统中录入的内容一致,对申请表中填写的变更前的内容不做要求;身份证需上传原件的正、反面照片。如为个人变更的无需上传任何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可修改。
七、办理时间
1.大武口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八、收费标准
无收费。
九、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