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3
省市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文机构: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呼和浩特市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优质服务便利投资兴业,以质量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助推呼和浩特市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优质服务便利投资兴业,以质量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明确了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的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就如何确保完成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中包括优化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助企纾困优惠政策、强化市场主体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五个方面的23条举措。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监测、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保障推进方案落实。

三、主要亮点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方案明确2022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目标,根据2021年各旗县区市场主体新增情况,以各旗县区占全市增长比例,列出了预计今年能够实现的增量。

二是突出协同发力。成立呼和浩特市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专班,设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市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市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评价,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政策解读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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