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