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康复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成都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成人社发〔2019〕4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工伤人员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需要(急性期、稳定期、维持期三个阶段),逐步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工伤康复介入确认标准。目前,急性期工伤康复介入确认标准已研究制定,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成都市工伤康复介入标准》中涉及稳定期和维持期的工伤康复介入确认标准在修订前继续有效。
附件:成都市工伤康复介入确认标准(急性期)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