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2
省市地区:天津
发文机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津公积金委〔2021〕6号
发文日期:2021-09-14
执行日期:2021-09-22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下同)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 2021年9月22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2021年9月1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