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社会大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关切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迫切需求,参与医疗卫生服务的强烈意愿,将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巨大动能。构建医疗服务能力强、人才队伍充足、医防协同机制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国家、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对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目标和工作要求。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南宁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十四五”时期是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关键时期,也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开局之年,面临着老龄化、城镇化、生育政策调整、疾病谱变化等挑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制定《南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对全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谋划和部署。
二、《规划》主要特点
一是部分指标优于自治区。《规划》主要指标有30项,其中14项与自治区规划指标持平,14项南宁市指标优于自治区规划指标,新增指标2项。
表1 南宁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2025年广西值 | 比较自治区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0.87 | 1.15 | 5.9 | 持平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 100 | 持平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0.77 | ≥0.77 | 持平 | |
4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 | 45.45 | 100 | 100 | 持平 | |
5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比例(%) | 100 | 100 | 100 | 持平 | |
6 |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05 | 0.45 | 0.45 | 持平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49 | 9 | 7.5 | 优于 |
其中 | 自治区办公立医院 | 2.04 | 3.43 | 2.3 | 优于 | |
地级市办公立医院 | 1.02 | 1.93 | 优于 | |||
城区办公立医院 | 0.34 | 0.58 | 3.6 | 优于 | ||
辖县办公立医院 | 2.42 | 2.68 | 优于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23 | 1.37 | 优于 | |||
其他公立医院 | 0.36 | 0.37 | — | 新增 | ||
社会办医院 | 0.85 | 1.1 | — | 新增 | ||
8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张) | 0.16 | 0.42 | 0.42 | 持平 | |
9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54 | 0.78 | 0.78 | 持平 |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99 | 1.13 | 0.85 | 优于 |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3 | 3.94 | 3 | 优于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24 | 5.29 | 3.96 | 优于 | |
1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0.49 | 0.54 | 0.54 | 持平 | |
1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12 | 4 | 4 | 持平 | |
15 | 医护比 | 1∶1.28 | 1∶1.34 | 1∶1.32 | 优于 |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71 | 1∶1.8 | 1∶1.6 | 优于 | |
中医药传承创新 | 17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7 | 0.8 | 0.62 | 持平 |
18 |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持平 | |
19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53.7%、61.98% | 100 | 100 | 持平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 20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8 | 5 | 4.5左右 | 优于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5.45 | ≥70 | ≥60 | 优于 | |
健康水平 | 2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78 | 79.5左右 | 79左右 | 优于 |
23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同比例提高 | 持平 |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医院规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600-10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1500张左右为宜。市、县办综合医院具体床位规模可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实际需求确定。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床护比未达到1∶0.5、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到2025年,辖区内自治区办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43张,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数1.93张,城区政府办医院床位数0.58张,辖县(市)政府办医院床位数2.68张,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为0.36张。各县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将过多的床位转型为康复、护理床位。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13张配置。
三是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发展目标。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市级医院重点专科申报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探索公立医院“大专科小综合”模式,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市级医院依托自身优势,加强对“大专科”的品牌建设,整合医疗资源,打造拳头科室、特色专科、核心品牌;加大对特色专科的资源投入,鼓励开展新业务、新项目,形成优势专科辐射下的“小综合”发展格局。探索公立医院“大综合强专科”模式,加强专科团队建设,打造一批既能引领亚专科建设发展,又能积极开展最新临床研究的团队;促进“强专科”质量和内涵建设,合并专科强项,建成“大综合”发展格局。
四是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每3万-10万人社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政府或公立医院直接举办,所需场地、资金、人员、编制等由举办方解决。城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可根据需要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建设为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中心。推动一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
五是注重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总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经验,针对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特别是核酸检测能力和救治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实施传染病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完成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建设,推动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推动完善重点传染病实验室检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