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实施范围内的参保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
2.在西安市依法登记并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仍正常参保缴费。
3.2021年月均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的,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1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2021年月均参保人数)×100%。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职或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不纳入裁员率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