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1
省市地区:广西
发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问题1: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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