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8
省市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文机构: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张医保规〔2022〕1号
发文日期:2022-04-20
执行日期:2022-05-01
废止日期:-
摘要: 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2-1.jpg

2-2.jpg

2-3.jp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