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员工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