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04
省市地区:山东,济南市
发文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
发文字号:济人社发〔2021〕8号
发文日期:2021-09-02
执行日期:2021-09-30
废止日期:2026-09-29
摘要: 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局管各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35号)同时废止。

   本裁量基准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9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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