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提取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自住住房改造实际支出额。改造具体包括阳台抗震加固、上下水及暖气改造、更换窗户等户内改造内容。缴存人家庭因多套自住住房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只能就其中1套自住住房改造发生费用申请一次提取。
四、办理材料(原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提取申请人配偶身份证件、同户籍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及单身承诺书;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同意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文件;
6、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7、有效付款发票或收据。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