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17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市医保发〔2023〕1号
发文日期:2023-01-09
执行日期:2023-01-08
废止日期:2023-03-31
摘要: 关于转发“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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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