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28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琼医保〔2022〕278号
发文日期:2022-11-16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1〕58号)有关规定,以及已公布的2021年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57元,现就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低收入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确定为3045.7元,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确定为7614.25元。相关医疗救助支付标准作相应调整。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2年11月1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