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铜陵市区月最低工资1650元”,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1650,最低月缴存额为166元,单位和职工各为83元。自2021年12月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