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补充通知》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14
省市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文机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补充通知》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补充通知》,明确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通知》出台效果。

允许多子女家庭职工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缓解多子女家庭养育未成年子女的经济负担,有助于更好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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