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10-09
省市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文机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0-09
执行日期:2024-10-09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就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三、取消新出让用地限价措施

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设置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已出让用地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

四、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支持鼓励各区、县(市)因地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房票安置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

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扩容增效,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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