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2012年,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惠及超过1.5万户家庭,显著减轻了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商转公实际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和民生福祉,资金中心对原商转公贷款新增“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存量房市场占比提升,为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资金中心决定延长存量房贷款期限,促进其流通使用。
二、重点内容解读
(一)什么是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
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是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直接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政策相比,职工无须自筹大笔资金提前还清商业住房贷款,只须筹集补足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余额之间的差额资金。
(二)哪些职工能选择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
缴存职工所购房屋地址在郑州市市区,且原商贷银行已经与资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办理,该模式不需要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但需要原商贷银行同意配合设定房屋第二顺位抵押权,仅适用于签订协议的商业银行。
郑州市市区是指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房屋。签订协议的商业银行名单可通过资金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三)哪些职工能选择商转公“先还后贷”
缴存职工所购房屋地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包含郊县)都可以选择该模式,该模式需要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并得到审批结果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流程简单方便办理,所有商业银行均可使用该模式。
郑州市郊县,是指郑州市下辖的上街区、航空港区、中牟县、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
(四)如何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为确保发放资金安全,防止商业贷款延迟结清,导致资金结余,使用“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的,房屋价值要参照第三方金融机构评估系统对原商贷房屋给出的评估价值,结合房屋实际成交价对比,两者取低值认定。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三个月月供后的余额。
(五)为什么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限定市区和签约银行
因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业务涉及部门和银行较多,流程复杂,为保证业务后续全面实施时安全顺畅,本次业务选取了条件已经成熟的市区和签约银行实施。
(六)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除“先还后贷”所需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函》。
(七)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的要求
选择“先还后贷”的,应于商转公贷款通过审批后三个月内,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并注销原房屋抵押登记,如果逾期未结清,该笔商转公贷款业务终止,且资金中心系统不保留其申请资料。
选择“住房公积金直还”的,申请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将商业住房贷款的差额资金存入原商贷还款卡,并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银行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
(八)如何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为防范贷款风险,办理所有贷款业务时,将对涉及房屋实行价格评估。取消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屋年限不超过35年的规定,调整为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50年,且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