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4-10-25
省市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文机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0-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分别于年内出台相关房地产政策,以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经请示市房委会同意,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取消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首付款要求,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首次贷款20%、二次贷款30%统一降低至15%。

(二)支持缴存人租赁住房

扩大缴存人租房提取的范围,提取条件从原来的全市无房缩小至缴存地无房。公积金缴存在市区的,核查市区有无房产;公积金缴存在县市的,只核查所在县市有无房产。

缴存人已婚的,按照夫妻各自缴存地核查双方房产情况。

(三)支持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宅

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宅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该项政策与绿色建筑政策不可叠加享受,与二孩、三孩家庭、取得硕士研究生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

四、支持缴存人更新改造自住住房电梯

在支持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公积金在城市更新方面的政策应用。

缴存人更新改造自住住房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更新改造电梯费用,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家庭分摊费用。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 京津冀三地社保一卡通规范正式颁布 【专题资讯】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趋势前瞻】 国家推动长期护理险日趋规范化 【你问我答】 在北京如何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2024-10-31 中智北京
【数说政策】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截至2024年9月1日) 【专题资讯】各地持续推进社保待遇调整工作 【趋势前瞻】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发布;应对就业新形势,家门口就业、妈妈岗模式开创新思路 【你问我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小贴士
2024-09-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