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31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24〕65号
发文日期:2024-12-31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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