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31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2-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公积金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从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调整为不得超过68周岁,与贷款期限有关的其他政策无变化。

  例如,借款申请人已婚,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申请人贷款最长期限为28年(68-40=28年,68-45=23年,按较长一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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