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6-06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25〕27号
发文日期:2025-06-06
执行日期:2025-06-06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进一步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工作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各贷款经办部门,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相关评估公司及借款人:

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以下简称提质增效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加服务模式

新增“电话贷款,服务直达”模式。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可致电12329公积金热线预留相关个人信息,由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电话指导借款人线上提交贷款申请,或委托受托银行代为提交贷款申请,后续业务由相关受托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无需借款人跑动。

二、完善服务内容

取消抵押物评估对房屋抵押状态限制的规定。进一步构建高效、便捷的二手房贷款购房流程,房屋存在抵押的,可正常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评估核查确认书》。

推动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在二手房贷款办理过程中,受托银行面签前应及时告知借款人线上办理二手房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过户、抵押登记业务需准备的材料,在面签现场可指导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平台完成相关线上操作。

三、扩大服务范围

扩大受托银行数量。开展贷款提质增效服务的受托银行由5家扩大到11家,受托银行完成人员培训、评价、入库等工作后,可开展提质增效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附件。受托银行应严格执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操作规范,对委托代办、上门面签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受托银行服务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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