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本站发布时间:2025-12-09
省市地区:浙江
发文机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浙卫发〔2025〕20号
发文日期:2025-12-09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育儿补贴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浙江省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计发,执行国家标准,即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二、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领人填写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APP等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线下申请。

(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核确认。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局。

三、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一)资金来源。育儿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发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的月底前发放一批,当季度已发放完毕后新申领的,可在下一季度发放。

(三)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将育儿补贴发放至婴幼儿社会保障卡、申领人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四、相关要求

加强政策实施动态监测,建设完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数据汇总分析,评估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情况。各地执行省里统一的育儿补贴标准,尽快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建立育儿补贴资金定期指导机制,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阳光运转。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项目预算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跟踪。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