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22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补充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问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5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本市2022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补充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问答

1.问:哪些人员属于2022年企业补充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范围?

  答:凡在2022年当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可再按照文件规定补充计发月基本养老金。

  2.问:2022年补充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补充计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65元。

  3.问:文件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文件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实施之日前已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